1-19-2015 晨更(傳10:16-11:10)

少年人哪,你在幼年時當快樂。在幼年的日子,使你的心歡暢,行你心所願行的,看你眼所愛看的;卻要知道,為這一切的事,神必審問你。(傳11:9)

默想:
人在世上所行的一切事,都可以隨心所欲,可是有一件事必須記住,就是到了時候,每一件事都要被神審問、向神交待。

回應:
每年的三、四月是美國報稅的季節。我們要把前一年的收入向美國國稅局報繳所得稅。沒有一個是可以例外的。同樣的,當我們結束了我們地上寄居的生活、息了地上的勞苦後,我們的靈要回到賜靈的神那裡,我們的一生都要被神來審查。包括我們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句句都要供出來。

人在地上的生命和年日都不是我們自己可以決定的。所以,我們不但不該任意濫用,虛擲光陰,我們更該好好的珍惜,善加使用它們。因為,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

禱告:
主啊!我願作個聰明的工頭,當交帳的日子,我的工作都是金銀寶石,都能耐火。得你的誇獎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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