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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寶訓第五條誡命
愛仇敵查考
周立(2007-5-12)
終於拿到了《天國的律例與法則》這一本書。看了前言後,才知道這本書的確是來自對主耶穌登山寶訓的闡釋,的確是作者漢彌爾頓(Rev. E. L.
Hamilton)歸納的主在新約中給予的十條誡命,的確講述的是蒙恩的天國子民需要活出的“山上的樣式”。
關於第五條誡命——愛仇敵。來自如下經文:
太 5:43 你們聽見有話說,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
太 5:44 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。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
太 5:45 這樣,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。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
太 5: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。有什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
太 5: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什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?
太 5:48 所以你們要完全,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
由此,就產生疑問,何謂仇敵?為何我們經常會提到恨仇敵,遠離仇敵?現在又提到要愛仇敵,為他們禱告?
通過對舊約和新約相關經文的查考,知道了我們面臨兩種截然不同的仇敵,需要以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,來對待他們。
在舊約篇章裏論到的仇敵,常指與神的子民為敵的人。最早出現仇敵字眼兒的,是神給亞伯拉罕祝福和應許時。後來,就一直被理解為神的子民在世間的仇敵。但實際上,很多時候仇敵也指撒但,只是舊約中常常未能顯明。舊約中對於仇敵的態度,幾乎都是恨惡、得勝甚至殺戮。但也並非沒有對仇敵的愛(見出23:4-5)。
在新約篇章裏,仇敵已經明顯地分為兩類:
一類是人的仇敵,或曰這個世間的仇敵。他們常是自己的親人鄰舍(如太10:36“家裏的人”),或者如舊約一樣,指的是一切阻擋神的人。但對待他們的態度,已經明顯地不同了,要對他們愛和幫助。
另一類是神的仇敵,或曰主宰這個世界的仇敵。就是撒但(如太13:24-30;13:38-39;林前15:22-26;彼前5:8),對這一仇敵的態度,明顯是要恨與遠離的。
讓我們先看看有關的聖經章節。
一、舊約的仇敵——未區分(仇恨與制伏)
1.1 舊約的仇敵常被人理解為世間與神的選民為敵的人
1.1.1 第一次出現仇敵字眼兒,是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祝福和立約時
創 22:15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,
創 22:16 耶和華說,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,
創 22:17 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。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
創 22: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
1.1.2 之後,仇敵一直被理解為神的子民在世間的敵人
創 24: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,我們的妹子阿,願你作千萬人的母。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。
創 49:8 猶大阿,你弟兄們必讚美你。你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。你父親的兒子們必向你下拜。
創 49:9 猶大是個小獅子。我兒阿,你抓了食便上去。你屈下身去,臥如公獅,蹲如母獅,誰敢惹你。
創 49:10 圭必不離猶大,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,直等細羅(就是賜平安者)來到,萬民都必歸順。
1.1.3 有時,也提及世間人(如埃及人)稱呼自己的敵人為仇敵
出 1:10 來吧,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,恐怕他們多起來,日後若遇什麼爭戰的事,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,離開這地去了。
出 1:11 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,加重擔苦害他們。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,就是比東和蘭塞。
1.1.4 實際上,有時仇敵不僅指世間敵人,也暗指撒但,但當時並未顯明此點
出 15:6 耶和華阿,你的右手施展能力,顯出榮耀,耶和華阿,你的右手摔碎仇敵。
出 15:7 你大發威嚴,推翻那些起來攻擊你的,你發出烈怒如火,燒滅他們像燒碎秸一樣。
出 15:8 你發鼻中的氣,水便聚起成堆,大水直立如壘,海中的深水凝結。
出 15:9 仇敵說,我要追趕,我要追上,我要分擄物,我要在他們身上稱我的心願。我要拔出刀來,親手殺滅他們。
出 15:10 你叫風一吹,海就把他們淹沒,他們如鉛沉在大水之中。
1.1.5 由於仇敵不屬神,無論是人,還是人所崇拜的偶像,要對其毫不留情
出 23:22 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,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,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,向你的敵人作敵人。
出 23: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,領你到亞摩利人,赫人,比利洗人,迦南人,希未人,耶布斯人那裏去,我必將他們剪除。
出 23: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,不可事奉他,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,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,打碎他們的柱像。
出 23: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,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,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。
出 23:26 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,不生產的。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。
出 23:27 凡你所到的地方,我要使那裏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,擾亂,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。
出 23:28 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,把希未人,迦南人,赫人攆出去。
出 23:29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,恐怕地成為荒涼,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。
1.1.6 對於不順服主的敵人,包括同伴與鄰舍,一樣毫不留情
出 32:25 摩西見百姓放肆(亞倫縱容他們,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),
出 32:26 就站在營門中,說,凡屬耶和華的,都要到我這裏來。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裏聚集。
出 32:27 他對他們說,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,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,在營中往來,從這門到那門,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。
出 32:28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。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。
利 26:7 你們要追趕仇敵,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。
利 26:8 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,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,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。
利 26:14 你們若不聽從我,不遵行我的誡命,
利 26:15 厭棄我的律例,厭惡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,背棄我的約,
利 26:16 我待你們就要這樣,我必命定驚惶,叫眼目乾癟,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。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,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。
利 26:17 我要向你們變臉,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。恨惡你們的,必轄管你們,無人追趕,你們卻要逃跑。
利 26:25 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,報復你們背約的仇,聚集你們在各城內,降瘟疫在你們中間,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。
利 26: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,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。
利 26: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,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。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,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。
利 26:34 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,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,正在那時候,地要歇息,享受安息。
利 26:35 地多時為荒場,就要多時歇息,地這樣歇息,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。
利 26:36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,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。葉子被風吹的響聲,要追趕他們,他們要逃避,像人逃避刀劍,無人追趕,卻要跌倒。
利 26:37 無人追趕,他們要彼此撞跌,像在刀劍之前。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。
利 26:38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,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。
利 26:39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。
利 26:40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,就是干犯我的那罪,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,
利 26:41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,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。那時,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,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,
利 26:42 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,與以撒所立的約,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並要紀念這地。
利 26:43 他們離開這地,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。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,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,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。
利 26:44 雖是這樣,他們在仇敵之地,我卻不厭棄他們,也不厭惡他們,將他們盡行滅絕,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,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。
詩 21:8 你的手要搜出你的一切仇敵。你的右手要搜出那些恨你的人。
1.2 但仇敵也常指撒但,只是當時並未顯明
詩 8:1 (大衛的詩,交與伶長。用迦特樂器。)耶和華我們的主阿,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。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。
詩 8:2 你因敵人的緣故,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,建立了能力,使仇敵和報仇的,閉口無言。
詩 9:6 仇敵到了盡頭。他們被毀壞,直到永遠。你拆毀他們的城邑。連他們的名號,都歸於無有。
詩 9:7 惟耶和華坐著為王,直到永遠。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。
詩 110:1 (大衛的詩。)耶和華對我主說,你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。
詩 110:2 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。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。
1.3 作為聖潔子民要求的“愛仇敵”也已經提了出來
十誡後摩西領受神的誡命,實際上就包含了愛仇敵的原則(之前,神已經在出 22:31提及,“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”,之後就闡述了諸多聖潔的誡命,包括對仇敵施愛心)
出 23: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,總要牽回來交給他。
出 23: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,不可走開,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。
二、新約的仇敵——分兩類(一類要愛,另一類要恨與遠離)
2.1 人的仇敵——家人和鄰舍,對其要愛
新約中的仇敵,經常指身邊的人,阻擋信主的人
2.1.1 主耶穌明顯地指出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
太 10:34 你們不要想我來,是叫地上太平。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,乃是叫地上動刀兵。
太 10:35 因為我來,是叫人與父親生疏,女兒與母親生疏,媳婦與婆婆生疏。
太 10:36 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家裏的人。
太 10: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,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
太 10: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
太 10:39 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。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
2.1.2 仇敵又作一切抵擋神的人,甚至包括落在罪惡之中的我們每一個人
徒 13:8 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,(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)敵擋使徒,要叫方伯不信真道。
徒 13:9 掃羅又名保羅,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,
徒 13:10 說,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,魔鬼的兒子,眾善的仇敵,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?
羅 5: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羅 5: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
羅 5: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借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羅 11:25 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,(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)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,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。
羅 11:26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,如經上所記,必有一位救主,從錫安出來,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。
羅 11:27 又說,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,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。
羅 11:28 就著福音說,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。就著揀選說,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。
羅 12: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(或作讓人發怒)因為經上記著,主說,伸冤在我。我必報應。
羅 12:20 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。若渴了,就給他喝。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
羅 12: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腓 3:17 弟兄們,你們要一同效法我,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。
腓 3:18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,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。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。
腓 3: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,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,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,專以地上的事為念。
2.2 神的仇敵——魔鬼,對其要恨和遠離
2.2.1 如下章節的仇敵,明顯指魔鬼撒但
太 13:24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,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裏。
太 13:25 及至人睡覺的時候,有仇敵來,將稗子撒在麥子裏,就走了。
太 13:26 到長苗吐穗的時候,稗子也顯出來。
太 13:27 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,主阿,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?從哪里來的稗子呢?
太 13:28 主人說,這是仇敵作的。僕人說,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?
太 13:29 主人說,不必,恐怕薅稗子,連麥子也拔出來。
太 13:30 容這兩樣一齊長,等著收割。當收割的時候,我要對收割的人說,先將稗子薅出來,捆成捆,留著燒。惟有麥子,要收在倉裏。
太 13:38 田地,就是世界。好種,就是天國之子。稗子,就是那惡者之子。
太 13:39 撒稗子的仇敵,就是魔鬼。收割的時候,就是世界的末了。收割的人,就是天使。
太 13:40 將稗子薅出來,用火焚燒。世界的末了,也要如此。
路 10:18 耶穌對他們說,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。
路 10:1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,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。
路 10: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
林前 15:22 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。照樣,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。
林前 15:23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。初熟的果子是基督。以後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。
林前 15:24 再後末期到了,那時,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,掌權的,有能的,都毀滅了,就把國交與父神。
林前 15:25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,等神把一切仇敵,都放在他的腳下。
林前 15:26 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,就是死。
彼前 5:8 務要謹守,儆醒。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,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。
2.2.2 對付仇敵魔鬼的原則,要恨與遠離,上述經文已體現,主禱文講的更為清楚
太 6: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兇惡,(或作脫離惡者)因為國度,權柄,榮耀,全是你的,直到永遠,阿們。
三、不靠自己和要靠自己
很明顯,登山寶訓所指的愛仇敵,是指人的仇敵而言的,即家人和鄰舍,泛指一切不理解、不接受神的人,當然,也包括恨惡自己和自己恨惡的人。但是,我 們似乎不能把仇敵僅理解為恨惡自己和自己恨惡的人,因為這只是神所指的“仇敵”的很小的一部分。我們之所以這麼做,是因為我們還 是把眼光放在自己身上,放在自己的喜惡上。若從神的角度看,神既然“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”,乃是 神的本性就是愛,是無區別、無間隔、無原則的愛。我們學像神,對人就要學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愛。
3.1 無人能靠自己達到天國子民的要求
但問題接踵而來,靠著我們天然人的習性,誰能做到這樣的博愛?
舊約的十誡,尚能靠著人的自律而能持守(就像耶穌基督所言的文士與法利賽人那樣),新約中主的登山寶訓,沒有一條能夠靠著人自己行得出來。舊約的誡命,能夠顯明人的罪,新約的誡命,則更加顯明人在罪前的無能與無奈。我們知道,“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”(雅 4:17)我們知道了天國的律法,也知道律法的總綱就是愛。但我們卻無法愛出來,怎麼辦?
感謝主,他讓漢彌爾頓有如此大的信心和啟示。借著這本書,漢彌爾頓告訴我們:“我們的主決不會給我們不能遵行的命令”(P58)。因為我們有神的幫助和引領:
1.天父上帝的慈愛與幫助。他讓我們做了神的兒女,藉者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重生,從而“得與神的性情有份”(彼後1:4),因此,我們可以像神一樣,愛一切的罪人,當然包括仇敵。
2.聖子耶穌基督的救贖。我們能得到天父上帝的慈愛,能與神的性情有份,唯有靠著耶穌基督,因為“耶穌說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若不借著我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”(約 14:6)耶穌基督因著釘十字架,擔當了世人一切的罪孽,我們信主,就是與主同釘十字架,宣告與老舊的生命決絕。即使你常常不能勝過老舊生命在你身上的掌權,你仍然可以隨時來到十字架前,靠耶穌基督寶血的塗抹獲得赦免,並重新得力。
3.聖靈保惠師的感動和引領。我們之所以能與基督的救贖連接起來,又是靠著聖靈的感動和引領的,因為“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,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。”(林前 12:3)聖靈既是顯明的光,又是醫治的光。從而能除掉我們的無能與無奈。使得我們通過追求主,就能活出“山上的樣式”。
3.2 要靠自己追求主,緊緊跟隨,才能得以完全
既然耶穌基督給了我們很嚴肅的誡命:“你們要完全,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”,我們總要竭力追求,才得以完全。
實際上,生命成長的過程,就是一個度量擴大的過程,就是一個走向得勝生活的過程。就如同張長來弟兄做的一個比喻一樣:當我們的生命越升越高的時候,地上之物看起來就越來越小。此時,我們就越來越少受罪身的轄制,從而能因度量擴大,活出主愛的樣式。
我們可以通過如下幾段聖經節,來讓我們謙卑下來,不靠自己,惟有靠神;同時惟有靠自己努力追求主,僅僅跟隨主,隨時依靠主,才有可能完全:
約 8:34 耶穌回答說,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。所有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。
約 8: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。
約 8: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。
由此可見,我們都是罪的奴僕,靠著天父上帝和耶穌基督的救贖,我們成為神的兒子,住在神的家裏,從而,就從罪中脫離,得了真自由,也就有能力愛仇敵了。
林前 15:55 死啊,你得勝的權勢在哪里?死啊,你的毒鉤在哪里?
林前 15:56 死的毒鉤就是罪。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林前 15:57 感謝神,使我們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。
由此可見,律法是顯明我們的罪的。也看出我們的光景,實在是無法靠自己,惟有靠著主耶穌基督,才能得勝。
約一 3:2 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。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。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
約一 3: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約一 3:4 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。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約一 3: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。在他並沒有罪。
約一 3:6 凡住在他裏面的,就不犯罪。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
由此可見,由於我們能夠指望主的除罪,主的救贖,主的潔淨,能夠住在他裏面。我們就有條件不犯罪,就有條件活出主的愛,就有可能靠著主的愛,來愛仇敵,來愛世間一切的罪人。因為我們也和世人一樣,同為罪人,同得赦免。
讓我們從身邊的親人、鄰舍做起,將靠神得勝的秘訣告訴他們,使他們像我們一樣,由神的仇敵,變為神的朋友、神的兒子、神的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