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前執拗地堅持,只有在我明白了,或者向我證明《聖 經》的真理性,我才能接受基督。而後來我才感到自己是如此的偏頗。世間一切思想行為的根基,在於“信”,而不在於“ 證”。如若凡事都要如現代科學以及所有的理性思維者那樣,要“證明而信”,那沒有一個人能夠存留於世了——試 問,哪個嬰兒要先證明了父母是親生的,之後才接受他們的餵養與教導?哪個人面對一日三餐,要先證明了其中的成分對自己有益,並沒有毒害,才去就餐?哪個人 面對購物、旅行、人際交往等問題,要先證明了商品品質良好,才去購買?先證明並完全理解了車船飛機的運行原理與安全保障,才去乘坐?先證明了身邊的每一個 人都不會傷害自己,才去和他交往?既然每個人自小到大的日常生活行為的一點一滴都來自於“信”,為何要苛刻地非要先證明《聖經》 是完全可信的,耶穌基督是全然愛我們的,之後才去相信呢?感謝神,他借保羅的口給了我們“本於信”的啟示:“我不以 福音為恥。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,義人必 因信得生。”

 

人的盡頭,神的開始

         —— 由信奉佛教到信奉基督教的福音見證[1]

 

周立(20073月)

 

 

我們常提起罪中之樂,卻常忽視罪中之苦。今日我講我的得救見證,要從罪中之苦談起。

 

人生大書

我 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渡過童年時代的。當時的社會環境,深受政治的影響。由絕對的崇拜,到絕對的懷疑甚至虛無,這樣的精神信仰與社會文化氛圍,對年少的我, 產生了至今仍難估量的影響。比如,在我少年時,被五次打為右傾分子,但心地仍很單純,也一向沒有哲學思維的父親,卻在平反後,和別人聊天時說出了一句不經意的話語:“凡事不可不信,也不可全信。”

可 能受當時濃厚的家國天下宏大關懷的氣氛影響,自小我就對“世界從何而來,要向何處而去?”“人類由何而來,要向何處 而去”的終極關懷和人生話題感興趣,也一直苦惱這一問題上的各說各話,沒有答案。從來沒和我正面聊過天,日日匆忙來去的父親,他的不經意的一 句話,只加重了我求思不得的苦悶,而沒有提供問題的答案。就這樣,這句話讓我玩味了三十多年,直至得到了主的救恩。

在成長過程中,伴隨受教育程度的提高,有心智借助知識和經歷,深入認識這些問題了,我就開始翻讀各樣的書籍,以尋求自小縈繞於心的答案。二十歲時,我甚至立下一生的志願,要窮徹世間一切的真理,寫成一部人生大書,給出這一問題的終極答案,使得後來者不需要再在痛苦中摸索。

 

神的第一次叩門

那時,我致力於從前人智慧中尋找問題的答案,就大量購買和閱讀目之所及的各類宇宙人生的著作,包括中外各類文學著作,孔子、老子、莊子的書籍,甚至易經八卦等,都沒能找到滿意解釋。24歲在天津讀研究生的時候,也曾經在書攤上買到一本《聖經》的新約,饒有興致地從頭翻到末尾,感到其中有完全不同於自己已有知識體系的生活邏輯和生命哲學。但《啟示錄》的最後結語,卻讓當時沉迷於靠一己之力窮徹真理的我,拒絕了神向我的第一次叩門。《啟示錄》221819節說:“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做見證,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,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;這書上的預言,若有人刪去什麼,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,刪去他的份。”

當 時的我,年少氣盛,認為一切知識都是可以為我所用的,也當然是可以自由解釋甚至懷疑的。要知道,馬克思成就斐然,其座右銘就是“懷疑一切 ”!既然《聖經》不讓我發揮自己的自由意志,那我就索性不予接受。就這樣,我拒絕了神的第一次叩門,與得救的救恩失之交臂,一直到七年之後。

 

沉迷於佛經——信靠自己

當時最合我胃口的,是佛教和氣功。20世紀90年 代初的中國社會大潮,頗為風行各類如孔夫子所言的“怪力亂神”之說。於是,我找來各種各樣的佛教經典,以及諸多解經的書籍,每日 頌讀。並配合各種各樣的氣功修煉。當時的我,堅信通過修行,人人即可成佛。於是,配合氣功修煉,每日如癡如醉地讀經、修煉、悟道。為了修煉,我還曾有過15天辟穀的經歷。辟穀所得的身心輕靈之感,更讓我癡迷于談經論道、持守修行。

但是,佛教信仰和個人行為之間的偏離,越來越讓我陷入難以自拔的境地。我想主要談一下在婚姻家庭關係上面臨的困擾。

25歲 時,我在廣州一間大學當老師並結婚生子。佛教的信仰,使我相信夫妻、父子、親朋等一切關係,不過是因緣和合而已。夫妻一場,不過是六道輪回中的一場因緣際 會而已。而超脫輪回,才能脫離因緣,證得真道。因此,不僅故意忽略夫妻感情的培養和家庭的建設,反而以克制欲念,不造新業,了卻因緣為目標。對於幼年的孩 子,也疏於照顧與管教。當時妻子對我十分失望與不滿,但我一直不以為然,還利用自己的佛學知識和辯才,向她宣揚,這一切只是因緣未盡而已。她辯不過我,兀 自氣悶,甚至起念自殺。直到信主以後,我才知道罪孽的深重,也才能感受到妻子當初的苦楚。

更 為深刻的矛盾是,我信奉佛教,並不是去拜佛像,而是想尋求佛法,切實修行,解決自幼存在腦中的兩大問題。但當我力圖依照佛法,通過修行去得道成佛的時候, 我發現自己無論如何努力,在現實生活中根本無法做到。現在回想起來,佛教要人成佛,必要空掉一切由身體、精神感知的欲望與意念,最後連“空 ”的意念都不可起,這幾乎就是人拔著自己的頭髮升天。而在當時,我就是處於這樣的生活狀態:每天讀經的時候,獲得許多思維上的樂趣,而回到現 實世界,馬上陷入言行相悖、身口不一的虛偽。所以每天早上出門的時候,我是一身輕鬆。但晚上回到家時,卻感到一身罪孽:一日之中,每件事,每個行為舉止, 都會使我陷入不斷的自我征戰中。試問,誰能做到“諸念不起”呢?誰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所謂的“五毒 ”,即“貪嗔癡慢疑”呢?僅就“貪”一字而言,見到美麗的姑娘,哪個男人不想多看兩眼?見 到漂亮的衣服,哪個女人不想擁有一件呢?見到好吃的東西,誰又不想多吃兩口呢?……實際上,這還只是來自我們感覺世界(三度 空間)的貪念。而當人修行時,還有遇到諸多超越感覺世界的境界以及能力的誘惑,每一種境界和能力,都能賦予人超過常人的感知能力,更會使人產生執著(即住 於此境,意圖獲得如此能力),便會墮入魔道,即所謂的走火入魔了。修行層次越高,魔障的誘惑越大,實際上,幾乎沒有人能夠靠自己的努力勝過。最終,兩千五 百年來的佛教真修行者,依據各人功力,都在不同的境界上止住(也可以說貪於此境),如釋迦牟尼所言的真解脫者有否,實不可知。而且,按世間學問的理解, “貪嗔癡慢疑”不過是身體的本能,每天與身體本能作戰,其可笑與可悲之處,可想而知。所以,當我每日修佛完畢,晚上按照孔老夫子 要求的“吾日三省吾身”的時候,就無法擺脫自己修為不深,甚至塵世沉淪的思想狀態。於是,只好繼續守戒、持定、開慧,依靠讀經, 冥想與修行,來暫忘這些念頭。如是日復一日,年復一年,遊離在思維與修行的樂趣,以及現實生活的虛偽與痛苦之中。這方面的感受,一直持續著,直到神再次向 我叩門的時候。

實 際上,信奉佛教在使我陷入現實生活困頓的時候,也並沒有提供我關於“世界與人生”問題的令人滿意的答案。其實,就其起源說,佛教 是徹底的無神論,佛的本意不過是“覺者”,即“覺悟的人”,在釋迦牟尼的原始教義下,棄絕任何的崇拜與 偶像,甚至連文字都會歪曲其意(即“不立文字”)。後來的佛像及其祭拜,竟然先是希臘人,後是亞細亞人、中國人、東南亞人等,相 繼塑造出來的,神佛鬼魔的數目漸漸增多如恒河沙數,漫天神佛,變成了多佛多菩薩、多神多鬼的徹底的多神教。在偶像與香火背後,佛教的本來面目還有幾分,敬 拜的物件為何方神聖,實在不可知不可知。不談佛教後期的諸般受人為因素影響的演化,而回到佛教的起源本身,既然佛只是個“覺悟的人 ”,以有限的生命與智慧,去求索無限以三維空間的感知,去理解時空之外的萬有起源,的確是蚍蜉撼大樹,無法解決宇宙人生來龍去脈這樣的宏大問題。而深陷其中,求索不得的苦惱,就一直伴隨著我。

這樣的思想煩亂與生活困頓狀態,一直維持到我30歲的時候。當時,我和妻子已經鬧過好幾次的離婚,家庭的小船,有過不少次接近顛覆的經歷。而30歲我在上海完博士學業,到北京做博士後的時候,神終於在我偏行己路,才智枯乾,心力交瘁的軟弱之際,第二次向我叩門。

 

神的第二次叩門——信靠神

那是2000年 的年底,一位主內博士後同事,一直勸說我信主。而我對他和家人還強辭辯解:“基督教就是臺上的法輪功,法輪功就是台下的基督教 ”,以至於我的朋友和他的家庭,都認為我冥頑不化,不可救藥了。感謝主,就在那一段時期,我走到了人的盡頭:在學業上,由於已經完成世間學問 中所有的學位層次,喪失了目標感;在婚姻上,也經過多年磨折,苦於不得解脫;在研究上,面臨新的領域和方法的轉型。更為深刻的是,一直受經濟學訓練,試圖 以理性思維去解釋一切問題的我,竟然發現經濟學這門精緻的學問,已經鑽入了類似於我佛學經歷的死胡同——精 巧理論模型的數理推導與現實生活常識問題的嚴重脫節,以及無視這種脫節的經濟學科整體性的傲慢。比如,經濟學在人性究竟為何並不確知的情況下,下了一個 “理性經濟人”以及“人的自利性”的判斷。由此,摒絕了對真、愛、美、善、信等真實社會狀況的感知,而 沉迷於邏輯推演的自娛自樂。雖然後來有經濟學家如貝克爾等,將人類的這些非理性行為納入經濟分析範圍,但卻首先荒誕地下了一個首先出於自利的前提,這與研 究對象本身的涵義和行為特徵是截然相反的。作為經國濟世之學的經濟學,實際上已經淪為有著精緻頭腦的學者、官僚們欺世盜名、評斷世界和發洩憤懣的工具。而 在這座通天塔內盤旋,意圖添磚加瓦甚至登頂的我,面對學科現實的發展方向,卻不得不無奈地為求生計,走向附庸風雅的道路。由此,我也在“信 ”與“證”之間徘徊。

我以前執拗地堅持,只有在我明白了,或者向我證明《聖 經》的真理性,我才能接受基督。而後來我才感到自己是如此的偏頗。世間一切思想行為的根基,在於“信”,而不在於“ 證”。如若凡事都要如現代科學以及所有的理性思維者那樣,要“證明而信”,那沒有一個人能夠存留於世了——試 問,哪個嬰兒要先證明了父母是親生的,之後才接受他們的餵養與教導?哪個人面對一日三餐,要先證明了其中的成分對自己有益,並沒有毒害,才去就餐?哪個人 面對購物、旅行、人際交往等問題,要先證明了商品品質良好,才去購買?先證明並完全理解了車船飛機的運行原理與安全保障,才去乘坐?先證明了身邊的每一個 人都不會傷害自己,才去和他交往?既然每個人自小到大的日常生活行為的一點一滴都來自於“信”,為何要苛刻地非要先證明《聖經》 是完全可信的,耶穌基督是全然愛我們的,之後才去相信呢?感謝神,他借保羅的口給了我們“本於信”的啟示:“我不以 福音為恥。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,義人必 因信得生。”(《羅馬書》1:16-17

“人的盡頭,就是神的開始”。就在我感到自身能力的有限、自我救贖的無望和世間學問的無奈時,一次偶然的機會,神使我的冥頑不化突然如雪崩一般的坍塌。在2001年 元旦的前後,北京的海澱教會舉辦有婚姻家庭講座的輔導,一直以來苦於婚姻家庭關係不得解脫的我,得知消息後,有了尋求答案的想法。或者,至少我可以從中找 到一個解決問題辦法的參照系。於是,我開始在週末去教會聽講座。幾周下來,我突然感到自己的罪過了,因為我這個時候才開始理解和接受了,婚姻並非自己的自 由抉擇,也並非因緣際會,婚姻乃是神的配合,人不可分開(馬太福音19章和馬可福音10章); 由於萬事萬物都有神的美意在其中,所以神配合的,雖然不一定是最美的,卻一定是最好的;戀愛結婚,不僅是“找一個合適的人”,更 在乎“做一個合適的人”,要不斷往對方的“情感銀行”裏存錢,才能應付情感波折時的“支取 ”……新的婚姻家庭觀念,立即帶來了婚姻家庭危機的轉機與新生,我試著按新接受的原則稍作努力,就帶來全家的喜 樂與幸福。伴隨婚姻家庭死結的逐漸解開,原來不願承認的《聖經》真理,現在突然被我接受了。多年來尋求的“世界從何而來,要向何處而去? ”“人類由何而來,要向何處而去”的答案,從《創世紀》,到《啟示錄》,已經給予了完滿的解釋。父親留給我的人生難 題,也有了一個答案——“世間事物,的確是不可不信,亦不可全信。惟有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基督,是值得全然信靠的”。[2]我一生志願所要撰寫的人生大書,實際上神早已寫下,存在至少兩千年了[3]。兩千多年來,不知經過了多少億萬人的檢驗。我再也不需要依靠一己之力,去摸索什麼人生大書了。再也不用苦讀修行,自己拔自己的頭髮升天了。人生苦難的解脫,不在於什麼悟道與修行,乃是“本乎恩,也因著信”。[4]

多年重擔的突然放下,多年罪惡纏累的突然鬆綁,多年問題的豁然開朗,多年家庭親友關係失調的重新理順,使我產生了很強的歸屬主耶穌,成為基督子民的想法。於是,在2001128日,大年初五的那個晚上,我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渴望,更加放下了多年的自負與驕傲,打電話給我那位主內博士後朋友,說我要決志信主,請你帶我做決志禱告。我的朋友覺得非常驚訝:你這樣悖逆的人,竟然會要求信主了!主恩真是奇妙!

於是,我們相約馬上在辦公室見面,他在帶我做完決志禱告後,很興奮地說,“一人重生得救,天上的天使都歡呼。[5]真沒想到,你能這麼快信主”。

 

有恃無恐了

信 主之後,我多年來依靠自己的生活秩序(後來才意識到是無序的,主觀的,以自我為中心的,因此是自私的),轉向了依靠神的生活秩序(後來才慢慢認識到,由於 神的全能、公義與保守,以及人間弟兄姊妹的交通與規正,這個秩序是有序的、喜樂的)。多年來對婚姻家庭的忽視,使我自己責備自己[6],鄭重向妻子道歉,求得了妻子的原諒。也很高興,妻子也因我的轉變更為堅定了對救贖主的信心,我們在2001年先後受洗歸主。

信主以後的平安和喜樂,我一直以來只能用並非褒義詞的四個字來形容,就是“有恃無恐”[7]。是啊,有了耶穌基督這個大靠山,還有什麼是可懼怕的呢?

同 時,佛教修行中所追求的靈界經驗,我也在《聖經》中,在與兄弟姊妹的交往中,也漸漸認識到了其本質。實際上,在《聖經》裏,同樣有許許多多佛教修行者追求 的靈界經驗。幾乎每一個基督徒,都有不同的屬靈經歷。但在佛教中,無論證得何等境界,人都不可能真正解脫,原因在於罪的隔絕。既然境界不是重生得救的條 件,所以佛教徒追求的目標,在基督徒眼中並不看重。實際上,靈界經驗取決於恩典,如新約的《使徒行傳》提到彼得和保羅都曾“魂遊象外 ”(《使徒行傳》10:102217); 《哥林多後書》還講到保羅被提到三層天看樂園:“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,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。或在身內,我不知道。或在身外,我 也不知道。只有神知道。我認得這人,或在身內,或在身外,我都不知道。只有神知道。他被提到樂園裏,聽見隱秘的言語,是人不可說的。”(哥林 多後書12:2-4)當一個人一味追求靈界經驗時,引來的往往不是聖靈,乃是邪靈。

當然,信主只是屬靈故事的開端,並不是慣常小說無法寫下去時冠以的固有結局:他們從此以後,過上了幸福的生活。屬靈成長的見證,也是曲折而又漫長的。我會留待以後合適的時機和兄弟姐妹們分享。

我想引用兩段話來結束我的見證:

 

“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”(馬太福音11:28

 

要知道,屬世的擔子是沉重的,是勞苦的,是沒有指望的;而屬神的擔子是輕省的,是“有信有望有愛”的。這是我三十多年來經歷的切身感受。只有在主裏,才會有真平安。而多年來在追求真理上的徘徊與摸索,使我願意再引用一句話來和大家分享:

 
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。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(使徒行傳4:12

 

是 啊,儒家、佛家、道家、現代自然科學、人文社會科學等等,都是人間學問,都是屬世界的,其創立者與我們一樣,都是血肉之軀。他們只是在試圖認識和理解神的 創造,絕不能無中生有地創造,更不是創造者本身;只是以人的有限理性做出探索之後的現世勸勉,而絕不是神的話語。況且,世間學問裏充滿了謬誤、詭詐和機 巧,可不幸的是,我們卻常常只願意相信這些“常變的”,而不願意接受那“不變的”;只願意追求 “必朽壞的”,而不願意投資於“不朽壞的”。這不正是我們這個悖謬時代的真實寫照嗎?道路、真理和橋 樑,只在三而一的神那裏[8]。懇請各位已經得救的弟兄姊妹,堅定信心、彼此代禱、相互效力、廣傳福音。祈求主憐憫那些還在偏行己路的迷途羔羊,引導他們快快歸回羊群,尋求和接受這唯一的真理。因為天下人間,再也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

 

 



[1] 2007211Culver City基督徒聚會的林博明弟兄邀我們夫婦為教會的福音聚會做15分鐘的見證。於是,有了本見證的初稿。之後,經過修改而成。

[2] 父親在晚年,因著我信主後的轉變,也決志信了主,後安然歸了天家。

[3] 若依據《舊約》摩西五經的成書年代,則至少有3400年了。而迄今發現最早的《聖經》經卷,是死海古卷中的《約伯記》,寫作年代尚未有定論。

[4] 見《以弗所書》2:8-9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”

[5] 後來我查到《聖經》的原文,說到主對失喪兒女歸回的歡喜:“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,歡喜更大。”(路加福音15:7

[6] 後來才知道這是聖靈的工作。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安慰門徒說:“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。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。我若不去,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。我若去,就差他來。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”(約翰福音16:7-8

[7] 正如約翰一書4:18所言:“愛裏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”。還有希伯來書13:5-6所言,“因為主曾說,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,主是幫助我的,我必不懼怕。人能把我怎麼樣呢?”

[8] 也正如約翰福音14:6所言:“耶穌說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若不借著我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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