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-27-2013 晨更分享 (可4:13-25)

因為有的,還要給他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。(可4:25)

屬世的原則,就是東西給出去會越給就越少,但是屬靈的事物剛好相反,東西給出去會是越給越多。凡在什一奉獻的事上,有學習的都能為這句話作見證,也都能說阿門。

「有的,還要給他」。怎麼才算是「有」呢? 就是那些聽見了神的話又去實行,又去活出的人,這就是「有」的人。在什一奉獻的事上我們聽了主的話把它實行出來,就是有的人。我們除了得到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的應許以外,主的話又說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。」我們若給出去,就會越給越多。

親愛的主啊:
我願成為一個聽道又能行道的人。主啊!在「什一奉獻的事上」幫助我,也在「愛弟兄姊妹的事上」幫助我。阿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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