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26-2013 晨更分享 (太7:1-14)

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(太7:1)

這裡『論斷』兩字是『審判』的意思,審判應該是神的作為,不該是我們的事。如果我們論斷了別人,就是審判了別人。

所以,人如果『論斷』別人,這件事的本身就是罪,因為他以自己來代替了神,自己本身就干犯了神,這種行為在本質上已經是不對的了,所以這人必定要面對被神審判。

親愛的主啊!
管制我的口舌,所有論斷人的話我一句也不出口。並且我要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。更求你鑒察我的心思,不讓我有任何不敬虔的思想和意念侵襲我。禱告靠主的名求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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