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8-2014 晨更分享 (路12:1-10)

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。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褻瀆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(路12:9,10)

我們在人面前是否承認耶穌,這決定了日後耶穌基督是否承認我們。這是關乎我們得救的事,這是我們今生就可以確定的事。 說話干犯人子的事屬於一時的過失,不是犯故意的罪,我們只要誠心求告神、悔改歸向神,神必赦免。

但是,如果我們在人面前不承認耶穌是基督,不相信祂是永生神的兒子,我們不接受祂是我們的主,我們的結局就是永遠的滅亡。如果,我們不承認耶穌是靠著聖靈行事的,反而故意抗拒說這些神蹟奇事是撒但的作為,這是存心拒絕神的恩典,持有這種態度的人,將永不得赦免。

親愛旳主啊,
讓我怕那當怕的,求你賜我一顆敬畏你的心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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