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-24-2014 晨更 (徒22:17-30)

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帶進營樓去,叫人用鞭子拷問他,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甚麼緣故。剛用皮條捆上,保羅對旁邊站著的百夫長說:「人是羅馬人,又沒有定罪,你們就鞭打他,有這個例嗎?」(徒22:24,25)

默想:
向猶太人,保羅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保羅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。

回應:
保羅以猶太人的身分向猶太人傳福音做見證,可惜猶太人硬心不肯悔改、不肯接受,從此福音就暫時的從他們身上挪開而轉向外邦人。

當保羅被交在羅罵政府的權下時,千夫長要鞭打他,他並沒有反抗但是卻充分的利用他羅馬民籍的權利,照著羅馬法為自己申訴。

凡神賜給我們的(我們的錢財、智慧、地位和生活上的經歷等),都是為著「福音」的緣故。也都是為著我們的緣故。所以,我們要好好的利用。

禱告:
主啊!一切我所有,無非都是接受;全是你恩所賜,在我信你之後;所以,我要全然獻上自己只為主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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