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-10-2015 晨更(羅12:1-21)

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(羅12:19,20)

默想:
基督徒該如何對待一些「冤枉」我們的人和事?

回應:
這裡勸告我們基督徒,若遇見冤枉的或不公平的人和事,我們該有的態度是:
1) 不要自己伸冤,因為自有審判的主會為我們伸冤。祂說: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
2) 若有人與我們為仇為敵,我們要盡量地幫助他。向他表示愛心。這就等於是「把炭回堆在他的頭上」使他感覺到羞愧。

因為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。靠著基督復活的生命吞滅死亡。靠著我們不能,但是在我們裡面的復活生命「能」。

禱告:
我們不光是聽道,還要行道。我們與人相處常有被冤枉的時候,這正是我們活出復活生命的時候。主啊!求你幫助我活出你的自己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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