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-22-2013 晨更分享 (太26:1-16)

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個紀念。(太26:13)

當耶穌按照神的旨意要上十字架前兩天,在祂身上發生了兩件強烈對比的事情:一件是因為有人愛祂就用香膏膏祂,另一件是因為有人愛世界就出賣祂。有一個女人因為愛主的緣故,就不惜把一玉瓶極貴重的香膏,趁著耶穌坐息的時候「澆」在祂的頭上。耶穌稱讚她所作的是「ㄧ件美事」。「金錢」在一顆愛主人的心中算不了麼。你、我也願意愛主超過一切麼?你、我也願意愛主就在現在麼?

親愛的主啊!
門徒們責難這一個女人說她是枉費這瓶香膏的價值,但是你卻稱讚這一個女人作了一件美事。主啊!我的服事和我的價值觀常常需要用屬天的眼光來調整。我的服事不管是直接或間接,若是能作在你身上〈這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〉絕對是一件美事。謝謝你的提醒。讓這「作一件美事」的原則天天的活用在我的服事上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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