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3/10 晨更(林前9:1-14)

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,何況我們呢?然而,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,倒凡事忍受,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。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?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?(林前9:12,13)

默想:
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的身上有權柄,但是他從沒有用過這權柄,反倒是凡事忍耐。他的目的是什麼?

回應:
問題是基督徒該不該使用「權利」?保羅在這裡明確的回答說:我為著福音的緣故,不但不使用權利,我還要學習放下我該有的權利。

這問題起因於→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們說他們有權柄吃祭過偶像的肉。保羅在上一章中曾說過→若是這樣做會導致弟兄姊妹們跌倒,他寧可不吃肉。

接著,保羅再從權柄的角度來談同一件事。他說→他有權柄靠著福音養生,但是,他沒這樣做,也沒有使用過這樣的權利。因為,他擔心這樣做,神的福音會被攔阻。

所以,為著福音的緣故,保羅放下他該有的權利。為著福音的緣故,保羅的身教是不使用他的權利。

禱告:
主啊!為我,為我,你苦受 許多。為你,我捨甚麼? 我只求福音不受攔阻,迅速廣傳,你的名得著榮耀。阿們。

2015/3/9 晨更(林前8:1-13)

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─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─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─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。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,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。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,也就污穢了。(林前8:6,7)

默想:
保羅說「有這等知識」指的是甚麼?這等知識有什麼樣的危險?

回應:
耶穌基督是唯一的神,除祂以外,其他的都是偶像。其實,萬物都出於祂,本於祂,也歸於祂,偶像算不了什麼。所以,基督徒若吃了祭偶像之物,根本沒有什麼關係。這就是保羅所說的那等知識。

可是,教會是一個大家庭。有剛強的,也有軟弱的。其中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這等知識(知道吃了祭偶像之物是沒關係的)。如果有弟兄看見弟兄(有這等知識的)吃了祭偶像之物,他便因此跌倒了。保羅說:這跌倒的弟兄是因著那有知識的弟兄而沉淪的,那有知識的弟兄不但成了那軟弱弟兄的絆腳石,他也得罪了基督。

所以,保羅的結論是→「食物」(抱括祭偶像之物)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我可以吃,我也可以不吃。這就是基督裡的真自由。

禱告:
主啊!如今我是為你而活,為你而活的真意義就是為著軟弱的弟兄,我甘心放下我該有的權利和知識。阿們。

2015-3-7 晨更 (林前7:20-40)

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(林前7:35)

默想:
經文中的這一大段是保羅講「守童身」的事,保羅說: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願把我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

回應:
保羅對當時哥林多信徒守童身的意見是:
1) 當時的時事艱難→他預見將有逼迫臨到基督徒。所以,若有人像他一樣守童身,將會少受些苦難。
2) 主來的日子近了→因為主快來了,守童身的人不會因婚姻的原因疏於預備自己迎見神。
3) 分心的危險→有了婚姻的,常常會想討另一半的喜悅。守童身的卻能常常討主的喜悅。

主的心意是要我們都:「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」,保羅這樣的建議有其時代性和屬靈的原則性。

禱告:
主啊!在我的生活中,在我的世界裡,你是我敬拜的中心和題目。凡事我要讓你居首位。阿們。

2015-3-6 晨更(林前7:1-19)

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,是姊妹,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。(林前7:15-17)

默想:
人是否能得救恩和是否會相信神,都不可以勉強。人不能因為與相信的另一半有婚姻的關係就一定能得救,否則就一定不得救。這裡保羅有什麼教導呢?

回應:
「婚姻」是神所設立的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但是,人不能因著婚姻關係就使「不信的」因此得救。婚姻關係不是傳福音的「工具」。

夫妻如果不信的一方決意要離去,這樣的事我們都不要拘束。若是勉強著維持婚姻關係,不會帶來平安,只會帶來更多的爭執與煩擾。這不是神對婚因的心意。因為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那麼在這樣處境中的人該怎樣行呢?保羅說→我們可以照著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呼召各人的去行。

「受割禮」或「不受割禮」都與救贖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,照樣的,婚姻與神的救恩也沒有直接的關係。所以我們不要勉強。

禱告:
主啊!藉著聖經讓我看見你對結婚或不結婚,對婚姻是否要勉強維持都是照你所分給各人的去行。所以,我要學習尊重各人的決定。阿們

2015-3-5 晨更(林前6:1-20)

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(林前6:19,20)

默想:
基督徒的身子與聖靈及神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呢?

回應:
基督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,而聖靈又是從神來的。所以是神住在基督徒的身子裡,要在基督徒的身子上作主。基督徒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了,因為我們是被用重價買贖回來的,我們是主的產業。我們又該聖潔,因為神是聖潔的,我們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

初代教會流行著諾斯底主義,這異端認為「身體和靈魂」是分離的,因此就鼓吹說身體可以盡情的享樂與犯罪,這種生活並不影響「靈魂」的美善。形成縱慾主義。但是,保羅糾正這種觀念說→基督徒的身體與神、與聖靈都有關係。基督徒應該用身體來榮耀神,天天向主活。到末日號筒吹響的時候,我們的身體還要復活得贖,改變形狀與主的榮形相似。

禱告:
主啊!我「今」將身體當作活祭,獻上給你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