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受苦是與我有益,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。你口中的訓言(或譯:律法)與我有益,勝於千萬的金銀。你的手製造我,建立我;求你賜我悟性,可以學習你的命令!(詩119:71,72,73)
詩人在此說他受苦是與他有益的。指的是他為主的緣故受苦。為要使他更多的學習神的律例。「為主受苦」是一部十字架的功課。如果我們天然的「己」沒有被剝奪,我們受苦是沒有意義的。
如果我有意思要這樣做,但是神的話或神的意思是要我那樣做;結果,我為主的緣故放下自己的意思,走在討主喜悅的道路上並且說:「神阿!不要照著我的意思,只要照著你的意思。」這就是十字架的功課。這對我們是有益的,因為這正是神塑造我們的方法。
彼前2:21清楚指出:我們蒙召原是為此;因基督也為我們受過苦,給我們留下榜樣,叫我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
親愛的主啊!
求你賜下恩典讓我學習在十字架的路上能謙卑捨己跟髓你的腳蹤。深願你天天增加,我天天減少。啊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