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-1 晨更(箴19:15-29)

趁有指望,管教你的兒子;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。(箴19:18)
鞭打褻慢人,愚蒙人必長見識;責備明哲人,他就明白知識。(箴19:25)
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;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。(箴19:29)

默想:
管教孩子有必要麼?責罵、鞭打可以麼?

回應:
我們華人說:「養子不教父子過」,聖經上也說:「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所以,「管教」是愛的一種表現。「管教兒子」還需要「及時」就是趁著他們還在父母的權柄下的時候,趁著他們還可挽回的時候「管教」他們。

另外,對褻慢人和愚昧人更該管教了,因為他們不怕人,也不敬畏神。管教他們的方法甚至需要鞭打。使他們身體受苦後,也許他們會醒悟、明白過來,而蒙到拯救也說不一定。

禱告:
我們都曾是我們父母的孩子,我們的父母管教我們的時候都是為了我們的好,雖然多時是隨己意的管教,有時管教的也不合宜。但是都是出於愛。今天,我們中間有許多人已經為人父母了,求神賜給我們聰明智慧,能照著神的方法來管教我們的兒女。使他們走在正當的路上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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